患者权利与义务
1. 患者的权利
甲. 接受诊疗的权利
患者为保护和增进自身健康,有权接受适当的保健医疗服务,不因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身份及经济状况等受到健康相关权利的侵害;医务人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诊疗。
乙. 知情权及自主决定权
患者有权从主治医生、护士等处,就病情、治疗方法、是否为医学研究对象、是否涉及器官移植、副作用等预期结果及诊疗费用获得充分说明并详细询问,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。
丙. 秘密受保护的权利
患者与诊疗相关的身体、健康秘密及隐私不受侵害;除经患者同意或刑事侦查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或公布。
丁. 申请咨询·调解的权利
发生医疗服务相关纠纷时,患者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等申请咨询及调解。
2. 患者的义务
甲. 对医务人员信任·尊重的义务
患者应向医务人员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相关信息,并信任、尊重其治疗计划。
乙. 不以不正当方式就诊的义务
患者就诊前应表明本人身份,不得以他人名义就诊等虚假或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。
